联系我们

陕西省苗木繁育中心

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槐芽镇

景区服务电话:0917—5623999

花卉服务电话:13992748406

苗木服务电话:0917—5289111

投诉电话:0917—5623999

邮箱:smzx699@163.com

德国林学家芬次尔与我国第一部森林防火法规

芬次尔是德国林学博士,1896年10月13日出生于德国巴伐利亚,1928年和1933年两次来到中国。在华的8年时间里,他先后任教于国立中山大学和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,任职于广东省森林局、广东省政府和陕西省林务局、陕西省政府,1936年8月14日因病在西安去世,年仅40岁。1935年,芬次尔在任陕西省林务局副局长期间,筹办了眉县槐芽林场。可以说,芬次尔把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中国的林业建设和发展,在中国近现代林业史上占有重要地位,既是一位具有很深造诣的林学家、教育家,也是为中国林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国际友人。

从森林国度——德国远道而来的林学家芬茨尔,首先认识到森林防火在中国林业中的极端重要,他也因此成为我国首个提出“将森林防火作为造林第一要务”的林学家。

芬茨尔还是第一个系统制定我国森林防火法规的林学家。1929年,由芬茨尔制定、广东省政府森林局印发的《林区林火之防护、广东省草地及森林防火规条合编》成为我国林业史上的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森林防火法规。

据史料记载,民国期间,1914年农商部颁布《森林法》和1916年《林业公会规定》均涉及森林防火,但只是条款中的内容。云南行政公署在1914年5月也曾拟定《森林火灾预防消防及处理单行法》,但可惜后来未曾发布和实施。而1929年芬茨尔编著的《广东省草地及森林防火规条草案》和《广东各乡编制疆界地图负责防范草火之指南》,由广东省政府森林局印制和发布,成为我国森林防火史上第一个颁布、实行的法规。